關于開展“文理育人先鋒”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黨總支(支部)(工會小組)、各單位、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弘揚“愛崗敬業、勤于奉獻”的職業精神和“克難奮進、善做善成”的文理精神,構建“教書育人、科研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文化育人、組織育人”相互協同相得益彰的育人格局。學校經研究,決定在全校廣大教職工中開展2016--2017年度“文理育人先鋒”評選表彰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與評選标準
“文理育人先鋒”分别設立“教書育人先鋒、管理育人先鋒、服務育人先鋒”等三個類别,每位候選人隻參加一個獎項的評選。
“文理育人先鋒”評選标準:
“文理育人先鋒”的基本評選标準是: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文理學院,模範遵守師德規範,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師生公認,無違紀記錄。主要事迹按照類别分别符合下列标準:
“教書育人先鋒”:努力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嚴謹治學,求真務實,教學能力和水平高;高質量完成教學工作任務,教學成果顯著;崇尚科研,銳意創新,積極引導學生參與科研項目,培養學生科學研究能力、創新精神、團隊合作意識和嚴謹的學術作風;本人或指導學生取得優秀教研成果;深受學生歡迎和愛戴。
“管理育人先鋒”: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風清氣正。能以正确的思想引導學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學生,以模範的行為帶動學生,以出色的工作影響學生,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業績突出。
“服務育人先鋒”:工作盡職盡責,任勞任怨,作風優良,為廣大師生提供及時、熱情、周到、耐心、細緻的優質服務,用文明風尚和模範行為影響學生,為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寓服務于育人之中。
二、評選方式與時間安排
“文理育人先鋒”評選活動在學校領導下,由校工會和各黨總支(支部)(工會小組)開展評選工作。“文理育人先鋒”由各黨總支(支部)(工會小組)推薦候選人,每單位推薦1人。推薦出的候選人要按類别填報推薦表,并附不超過500字的事迹材料和100字以内的事迹概括,并提供工作學習照、生活照各1張(不小于2M),于9月4日前報學校工會(和潤樓806室“黨群工作部”),電子版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文理黨建qq群共享”。
學校在審核、公示後,對評選出的“文理育人先鋒”進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各黨總支(支部)(工會小組)要充分發動教職工和學生參與到活動中,使推選出的先進典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推動評選工作成為師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思想政治教育過程。
(二)突出公平公正。評選過程堅持嚴謹、規範、公開、務實的原則,把推薦評選的每個環節置于師生監督之下,增強選樹活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三)注重宣傳引導。學校将在“兩微一端”等媒體平台上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真正使“文理育人先鋒”評選的過程,成為弘揚“先鋒精神”和“先鋒力量”的過程,成為學校“提質進位”的精神動力。
附件:“文理育人先鋒”候選人登記表
中共江漢大學文理學院委員會
2017年8月28日